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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业小企业金融服务实施意见

发布人:supermanager 发布时间:2012-07-19 11:39:24 来源:

        为进一步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引导辖内银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营理念,通过服务机制、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继续加大对小企业贷款的支持,确保年末实现小企业贷款“一个不低于”(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目标,结合《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银监会关于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主要精神,以深化小企业六项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原则,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和调整发展战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履行责任,力争突破,着力解决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的稳步提升,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构建从总行到分支行,到营业网点的多层次小企业授信专营机构体系。辖内分支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实现小企业业务专业化经营。已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银行,要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要求,使专营机构有规模、有资源、有市场,切实发挥专营机构的“专营”作用。对于设立“在行式”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其总行应相应设立单独的管理部门。

   
(二)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建设,确保年末实现“一个不低于”目标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建设,按照四单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在信贷规模调控的政策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资源倾斜与支持,为小企业融资额度留出空间,对于小企业贷款安排专项信贷资金,满足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确保年末实现“一个不低于”的目标。

   
(三)鼓励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小企业金融服务

    小企业金融服务要加强核心竞争力建设,加强特色、品牌和服务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鼓励分支机构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进行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发债融资工作。

   
(四)构建差异化管理体系,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尽职免责机制

    1.在进一步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和利率浮动空间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

    2.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梳理原有的规章制度,对于那些与小企业金融要求不符的、导致开展小企业业务变成“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操作规程,要进行彻底的修改重建。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全面制定小企业金融服务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切实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以消除从业人员“不敢做、不愿做”的心理。

    4.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好财政部关于商业银行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的差异化支持政策,合理运用政策,及时核销。

   
(五)开展银政、银企大联动,推进银银、银担、银信合作

    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动。如通过与各级团委、农机局、科技局等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创新小企业金融产品,开拓小企业金融服务面。

    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企业联动,搭建银企交流、合作平台。通过银企座谈会、产品展示会等形式,使银企之间建立广泛联系,增进合作机会,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

    3.专营大中型企业且小企业贷款人力资源不足的,但信贷资金宽裕的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小企业贷款机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搭桥投放小企业贷款,实现辖内商业银行全员参与小企业贷款,开展银银联动。

    4.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开展合作,有效解决小企业抵押担保难、风险高,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等问题。

   
(六)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专项服务活动

    根据市政府关于“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宁波银监局关于宁波银行业“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专项服务活动。如开展客户经理“走千家访万户”活动,对小企业和“三农”等薄弱环节进行摸底调研,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小企业扶持专项活动;与中小企业开展现场对接和网上交流活动;开展支持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自主创业专项活动等。同时,相关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开展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业务,使众多无抵押无担保但有市场需求的、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

   
(七)加强媒体宣传与正面引导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当地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宣传相关政策、传递政策导向,介绍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成功案例、传播先进经验。通过舆论引导,促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营造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良好氛围。各银行应当将媒体报道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初—6月)。年初,我局凌敢局长在2011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上明确提出小企业贷款“一个不低于”目标。6月,在上半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意见,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开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明确目标。

   
第二阶段:强化推进阶段(6月—12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机构细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针对性的计划和措施,将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各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经验总结,通过专营机构建设、六项机制建设、差异化管理、开拓创新、多方联动、专项活动、媒体宣传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合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再上台阶。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12月)。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表彰,按年度评选出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与个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激发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初—6月)。年初,我局凌敢局长在2011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上明确提出小企业贷款“一个不低于”目标。6月,在上半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意见,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开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明确目标。

   
第二阶段:强化推进阶段(6月—12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机构细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针对性的计划和措施,将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各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经验总结,通过专营机构建设、六项机制建设、差异化管理、开拓创新、多方联动、专项活动、媒体宣传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合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再上台阶。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12月)。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表彰,按年度评选出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与个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激发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初—6月)。年初,我局凌敢局长在2011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上明确提出小企业贷款“一个不低于”目标。6月,在上半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意见,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开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明确目标。

   
第二阶段:强化推进阶段(6月—12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机构细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针对性的计划和措施,将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各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经验总结,通过专营机构建设、六项机制建设、差异化管理、开拓创新、多方联动、专项活动、媒体宣传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合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再上台阶。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12月)。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表彰,按年度评选出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与个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激发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倾斜,加大支持

    1.宁波银监局鼓励小企业专营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对于小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支持其在机构规划内筹建多家专营机构网点。如对于小企业贷款(指500万元贷款以下,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比例80%以上、户均贷款150万元以下的分行,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下,积极支持其在乡镇设立二级支行。

    2.积极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和审核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有关申请,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鼓励商业银行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为专门从事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如积极推动辖内商业银行设立服务科技型小企业的科技支行,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对于风险成本计量到位、资本与拨备充足、小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经监管部门认定,资本充足率等相关监管指标可做差异化考核;对于小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其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同时严格监控所募集资金的流向。同时,经监管部门认定,在计算存贷比时,对于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

    3.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宁波银监局将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同时,还将配合市政府推动银行开展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业务。

   
(二)多种手段,加强引导

    1.加强非现场引导。一是在日常监管中,将“一个不低于”的指标纳入相关银行的承诺监管指标体系,使监管要求变成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觉行为,增强银行对小企业等薄弱环节金融支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监管评级、风险评估内容。

    2.加大现场检查验证。在现场检查中继续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积极引导银行提高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认识,加大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尤其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市场定位为“服务中小”的机构予以密切跟踪关注。同时通过检查与交流,督促各银行把好“尽职调查关”、“授信审批关”、“检查管理关”三道关口。

    3.推进统计监测机制建设,全面反映小企业融资状况。建立小企业贷款月度监测机制,按月统计和监测小企业贷款余额、增量、增速、占比和不良贷款情况等,全面反映银行服务情况与小企业受惠状况。同时,我局将对月报数据进行分析,对于小企业贷款投放不力的银行,视情况予以督促和通报。

   
(三)搭建网络,提高效率

    为进一步优化小企业金融服务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提高监管效率,宁波银监局将搭建辖内全方位小企业金融服务联系网络。

    1.在宁波银监局各监管处和相关处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小企业金融服务相关工作的牵头联络工作。

    2.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作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联络员,负责本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相关工作的牵头联络工作。

    3.建立与政府部门、人民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网络。

   
(四)总结提炼,积累经验

    为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经验的总结与提炼,宁波银监局将建立定期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总结报送机制,各银行也金融机构应及时对本机构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半年度、年度总结报送宁波银监局,内容应至少包括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小企业金融服务开展情况,包括专营机构建设情况、六项机制建设情况、创新情况、宣传和活动情况等;存在的困难和建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宁波银监局将及时总结、提炼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经验和特色,做好向银监会、市政府等相关部门报送工作。

   
(五)评先表彰,鼓励先进

    宁波银监局将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评先活动。结合各银行小企业信贷工作“一个不低于”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专营机构建设情况、六项机制建设情况、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情况、小企业金融服务进步度、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等,按年度评选出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与个人,并予以表彰,提高辖内银行对小企业金融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